案件名称 |
365体育投注市信州区灵溪华茂药房串换药品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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决定文书名称 |
行政处罚决定书 |
决定文书号 |
饶信医保处字〔2023〕第003号 |
违法依据 |
违反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》第二章第十五条的规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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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法事实 |
调取该单位HIS系统医保结算数据,发现存在串换药品销售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行为。共造成医保基金损失3711.8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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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罚依据(含自由裁量权理由) |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二十八条、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》第三十八条第四项和《江西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(试行)》第二条的规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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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罚内容 |
1.责令退回医保基金3711.8元;2.处以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1倍的行政处罚3711.8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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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罚决定日期 |
2023年7月27日 |
执法主体 名称 |
信州区医疗保障局 |